【刑事勝訴案例】詐騙共犯疑雲下的法律解套,洗錢防制法案件獲緩刑

一、案件緣由:

本案當事人青青,在一次求職機會中,被一位自稱楊楊的人以修復金融卡為由,要求她提供名下四個銀行帳戶的金融卡與密碼 。這些帳戶隨後被用於詐騙集團的收款工具,導致青青被控違反《洗錢防制法》,面臨刑事責任。  


二、爭取結果:

儘管被起訴,但在陳星宇律師的辯護下,法院最終判處青青拘役五十日、併科罰金新臺幣三萬元,並同時宣告緩刑兩年 。這項判決讓當事人得以免於牢獄之災,並有機會重新開始。  


三、案件解析

這起案件的成功,關鍵在於陳星宇律師精準地掌握了法律的量刑裁量權,並透過多項證據與策略,說服法官給予當事人寬容的緩刑處分。

  • 積極展現悔意與實質賠償: 儘管青青在偵查初期並未完全認罪,但陳星宇律師協助其在法院準備程序中坦承犯行 。更重要的是,律師協助當事人積極與所有被害人(告訴人)達成調解與和解,並全數支付了總計超過二十三萬元的賠償金 。這種積極補償被害人損失的態度,直接影響了法官的判斷。  
  • 提出受害者諒解與善行: 在陳星宇律師的協調下,所有告訴人不僅接受了和解,還向法院提交了刑事撤回告訴狀,並在和解協議中明確表示願意原諒被告 。他們甚至主動請求法官考量被告誠心悔過,給予輕微的刑度,避免其留下刑事紀錄 。這份來自被害人的寬容,成為法院做出有利判決的重要依據。  
  • 釐清當事人也是受害者: 陳星宇律師也向法院證明,當事人青青在提供帳戶的過程中,自己也蒙受了超過十九萬元的金錢損失 。這項證據證明她並非是出於幫助詐欺的意圖而犯案,而是自己也成為了詐騙的受害者,這使得法官能夠更全面地理解案情,並做出更為公正的量刑。  

這份判決證明,即使在複雜的刑事案件中,陳星宇律師也能透過法律程序與人性關懷的結合,為當事人爭取到最為務實且有意義的結果,讓他們有機會從法律困境中脫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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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豐法律事務所 陳星宇律師

//大豐法律事務所 陳星宇所長

//學經歷 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

//高雄律師公會 青年律師委員會 委員

//臺灣商業同盟策進會 第一屆 監事

//屏東中小企業協會 九九分會 法治顧問

//西子灣國際青年商會 第四十四屆 副會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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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豐小編 Sall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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