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絡我們:
【刑事勝訴案例】律師代理促成和解,共同詐欺嫌疑人獲不起訴處分

一、案件緣由:
這起案件源於一場求職詐騙。告訴人孜孜因想尋找工作,其前同事小方得知後,假藉介紹美商公司的工作為由,向孜孜謊稱需要支付入職保證金、代墊費用等名義,藉此詐取款項 。為取信於孜孜,小方甚至一人分飾兩角,並偽造錄取通知書等文件 。過程中,小方使用了其妻子名下的銀行帳戶作為收款工具,導致妻子也被警方認定為共同詐欺的嫌疑人 。
二、爭取結果:
在陳星宇律師的專業代理與協調下,告訴人孜孜與被告雙方達成和解 。由於檢察官在偵查後,查無被告妻子的犯罪事證,最終給予其「不起訴處分」,而其丈夫小方則獲緩起訴 。這使得案件在進入冗長訴訟程序前,便得以圓滿落幕。
三、案件解析:
本案的成功解決,關鍵在於陳星宇律師作為告訴代理人,透過專業的協調與法律程序,為當事人孜孜找到了最務實的解決方案。這場案件的核心策略在於:
- 善用和解程序: 儘管詐欺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,但陳星宇律師仍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 。這不僅讓孜孜能夠獲得賠償,也為整個案件的法律程序找到了圓滿的終點,避免了曠日費時的審理。
- 釐清共同犯罪的界線: 檢察官在偵查中並未發現被告妻子有任何詐欺的客觀行為,也無法證明她對其丈夫的詐欺行為知情 。最終,檢察官認定被告妻子並無共同犯意聯絡,因此罪嫌不足 。這項結果證明,在法律上,單純提供帳戶並不能自動被認定為共同詐欺,仍需有積極證據證明其主觀意圖與客觀行為 。
這份處分書證明,即使是身為告訴人,陳星宇律師的專業引導也能有效解決問題,讓當事人得以在最快的時間內從法律糾紛中脫身,重新回歸平靜的生活。
如有任何法律相關問題,都可以向大豐法律事務所私訊諮詢

//大豐法律事務所 陳星宇所長
//學經歷 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
//高雄律師公會 青年律師委員會 委員
//臺灣商業同盟策進會 第一屆 監事
//屏東中小企業協會 九九分會 法治顧問
//西子灣國際青年商會 第四十四屆 副會長



